浓墨重彩书写依规治党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二〇一九年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综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第七十个年头。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方位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党内法规制度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上,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放在党的长期执政中来谋划和部署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大提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作出了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的重大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国理政全过程各方面。

  2019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两项重要议题迅即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

  ——决定2019年10月召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

  两个月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经全会审议通过,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有机结合起来。”

  “必须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必须坚持系统推进,有规可依,有规必依。”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这3部党内法规公布后,社会反响热烈。“制定修订这3部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体现了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向世人昭示了用制度把我们党建设好的坚强决心。”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说。

  以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19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回答好的重大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任务、方向和工作着力点,为做好新时代党内法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同志说。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法规制度。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要法规文件,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摆在政治纪律的第一位,推动全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清醒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一年来制定修订14部条例,占现行条例1/3以上,出台数量为历年之最。

  党的组织法规方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继制定修订,巩固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更加完善。

  党的领导法规方面,出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各项事业中。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方面,制定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方面,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更好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坚持立改废并举,推动法规文件减量提质增效。继2012—2014年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之后,2019年上半年顺利完成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对纳入清理范围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54件、宣布失效56件、修改8件,对14件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中央党内法规作出一揽子修改,各地区各部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也都在下半年完成,进一步实现了法规制度的瘦身健身,有力维护了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们还记得,2019年10月1日,新中国70华诞盛典群众游行中,“从严治党”方阵彩车上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元素格外引人注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张“金色名片”,成为党内法规执行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的生动写照。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

  2019年1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2019年6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党展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在这次主题教育中,要把学习对照党内重要法规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重读,并进行对照检视。”主题教育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对照检视分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一些部门执行制度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制度成了‘橡皮筋’‘稻草人’,产生‘破窗效应’。”

  “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

  “领导干部不要当法盲,也不要当党规盲。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学习党规,不要老是犯了法、违了纪都说不知道。”

  “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问题突出的,要敢于亮黄牌、掏红牌。”

  ……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振聋发聩,使人警醒。

  一以贯之,驰而不息。

  ——严肃执纪执规。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6307起,处理人数194124人,党纪政纪处分124723人。坚决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查处相关问题2248个,处理4217人。全面清理中央企业驻京(外)办,撤销631个。

  ——推动懂规守规。加强重要党内法规配套宣传解读,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微视频、“两微一端”等多平台、多形式融合传播,形成党内法规宣传覆盖网上网下的强大声势。将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重点内容,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必学、必考内容,把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必修课”。创新平台载体,以“听音频·学党章党规”、农家书屋、讲习夜话、“板凳圈”等形式,让党内法规更广普及、入脑入心。

  ——强化督查检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担当尽责、干部作风、基层减负、服务群众、基层党建等领域专项整治,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评估调研,从严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点督查,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大会,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上走在前、作表率。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将紧紧跟随党和国家事业前进的脚步,迈上新的台阶。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备案编号:蜀ICP备2022006121号-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世外桃源广场)B座8楼818号
邮编:610041 E-mail:scahyfwb@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