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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文明建设 守护一江清水出川 ——泸州市全力建设沿江丘陵海绵示范城市

       海绵十年,韧性自然。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这不仅为缺水城市的规划建设指明了方向,还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供了具体理论与方法。海绵城市历经十年的创新实践探索,在城市内涝、热岛效应、黑臭水体等“城市病”治理以及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提升等方面成效初显。作为载体的项目,其品质直接关系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为此,中国建设报社特别推出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系列征集活动,城市典范被列为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工作由报社政策研究中心全面统筹。现在《中国美丽城市》分批次展示入围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享新时代中国特色海绵城市建设智慧。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四川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

  “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好”也是四川省泸州市一直以来的追求。近年来,泸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按照蓝绿交织、山水共融的发展思路,采用“护山、治水、润城”技术路径,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实现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宜居生活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1年6月,泸州市成功申报成为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全域海绵示范城市”)之一,同时也是西南地区唯一入选的城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开展的海绵示范城市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绩效评价中连续两年被评为A档,受到业界专家和当地百姓的一致认可。

以海绵制度建设为契机 综合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制度建设是城市治理的必要基础,也是海绵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泸州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制度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行政府行政权责清单、更大力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信息化手段,有力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该项工作充分取得了城市各方主体的认同和支持,以开发项目为例,目前已纳入管控164个,完工91个。由于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开发项目品质普遍有所提升,海绵建设内容实现零投诉。

  坚持领导高位推动。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全域海绵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海绵城市工作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泸州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组织会议讨论,研究重点项目,调度项目进展,通报各项目、各部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设立海绵城市建设专职机构,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推进。

  坚持立法先行。在全域海绵示范城市建设过程中,泸州市率先出台实施《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保证条例落地落实,泸州市结合《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和《泸州市两江四岸城市设计控制准则》等法规文件,拟定《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系统保障了海绵城市山水城体系的融合。

  坚持制度引领。为确保全域海绵示范城市建设实效,泸州市结合行政审批优化改革、“三化联动”工作机制等,以强化监督指导为基础、以不新增审批环节为底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目标,出台规划建设管控、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等6大类23项制度,将海绵城市工作切实纳入各委办局和县区政府的工作流程当中。加强项目日常审查,由海绵办每两周组织海绵城市项目内审会,园林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与,多次研讨公园绿地类、建筑小区类、市政道路类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专人跟踪落实,质监站全程参与,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

  坚持精细智慧管理。为实现常态长效管控,泸州市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质量监管、运维监督纳入智慧化信息化管理体系。通过线上并联审批、数字化入库和常态化监测,有效节省了审批流程时间,提高了资料的标准化水平,实现了海绵成效的长效跟踪监督,目前入库管理项目已有511个。

以长江山水保护为目标 融合推进护山治水润城

  泸州市地处长江中上游,肩负着守护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的重要职责,也是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屏障,水环境保护要求极高。泸州市结合自身地形坡度大、雨水利排难蓄、雨季冲刷强烈但雨后本地水资源缺乏等问题,将长江水生态保护与海绵城市建设充分结合,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资源化利用、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更新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了山水城共融、长江保护与城市建设和谐统一。

  通过结合滨江丘陵城市特点,系统构建山体滞蓄、山脚存蓄、河道涨落带调蓄、源头削峰渗蓄的梯级雨水滞蓄净化空间体系和山水通廊,促进雨水缓释慢排、留在本地、融入城市。

  护山方面,强化山体绿色空间保护修复。制定了34座山体保护名录,划定山体一级保护区32.01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66.08平方公里,明确山体分级管控要求。重点加强学士山、忠山、冠山等破损山体植被复绿,提升山体水源涵养能力与雨水自然渗滞功能,减少径流总量与面源污染。

  治水方面,保护恢复自然水域蓝色空间。完成主城区市政道路及建筑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77.2平方公里,全面消除19个历史内涝积水点,建成区黑臭水体100%消除,雨水和再生水利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推进南寿山、芙蓉山、九狮山等山脚调蓄空间挖潜提升;利用龙涧溪公园、张坝桂圆林公园、忠山公园等公园绿地消纳周边区域雨水;强化玉带河、柏木溪、渔子溪等河道涨落空间调蓄净化,推进滨河缓冲空间面源污染控制,常年保持长江干流泸州段水质为II类。

  润城方面,以无声细雨滋润源头海绵细胞。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同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坚持“蓝绿灰”结合,合理利用地形条件与排水条件,优化建筑小区海绵布局,完善道路雨水消纳系统,“织补”街头分散小海绵体。建成渔子溪公园、龙涧溪公园、龙涧书苑、酒城中心等一批海绵示范项目,建设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339746.9平方米,全面推进源头滞蓄下渗,强化径流总量与污染双控。同时,推进区县海绵城市建设,以泸县为试点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2023年3月,泸县成功申报为四川省省级海绵示范县城。

以本地技术构建为基础 整合集成长效技术支撑

  海绵城市重在建设,难在运维。为保障全域海绵示范城市的建设成效,泸州市采取多种措施,整合集成了一套技术体系,以支撑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效管控。

  整合本地治水技术路线,统筹推进海绵城市、防洪、排水防涝规划修编,系统构建洪涝耦合、污涝协同、旱涝兼顾的城市水系统,优化丰富海绵城市在面源污染控制、源头削峰等方面的作用,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分10个区61个管控单元落实海绵指标。

  持续开展适应性技术研究。针对泸州市沿江丘陵城市特点,开展长江上游丰水地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长江大保护海绵城市关键技术研究、丘陵地区典型海绵设施布局、景观配置及关键参数等本地适宜性课题研究。同时,加快产学研结合,将部分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成立清华大学校级研究生就业实践泸州市海绵城市教学科研基地,聚集国内高校人才为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出谋划策。

  打造技术标准体系。邀请全国海绵城市建设领域的知名专家莅泸指导全域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技术导则、海绵城市典型建设方案图集等12本技术指南,着手制定《泸州市市政道路海绵设施设计规程》,旨在针对泸州市西南丘陵城市雨量大汇水急的特点,强化道路海绵设施收水、雨水汇水前沉泥净化等功能,探索离线式海绵设施在道路海绵中的应用。细化技术指导文件,开展《泸州市建筑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手册》《泸州市道路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手册》《泸州市公园绿地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手册》等编制工作,并征求国内知名专家专业化意见,以规范和提升泸州市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和公园绿地海绵城市建设水平。

  多方融合开展技术交流培训,以传统技术宣贯为基础,通过优秀项目评审等工作,鼓励质监站、建设、设计等各单位,聚焦项目案例、技术创新、经验心得等方面,深层次开展技术交流,促进各主体全面提升。

  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久久为功。泸州市将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全面、有效落实,稳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生态人居环境,既为守护一江清水出川贡献力量,又为打造美丽宜居家园添砖加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泸州市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8.31 黄林 桂小波 孔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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