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冷库工程、在建粮仓及地铁工程列为重点,厦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冷库建设工程、在建粮仓及地铁工程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结合冷库建设工程、在建粮仓及地铁工程三项排查整治,开展建筑工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强化领导、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成员(略)  
(二)设立
10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员从市质安站、市废土站相关监督科室抽调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组织开展市管项目三项排查整治工作。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工作小组,重点加强三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各区住建(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重点结合冷库建设工程、在建粮仓及地铁工程三项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  
(一)冷库工程方面  
1.加强冷库工程建设安全管控。各区住建(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按照《关于加强冷库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通知》(闽建建函〔2024〕29号)要求,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冷库基本建设程序。要加强冷库施工消防、电气、保温材料安全管控,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动火前及时清除现场周围易燃可燃物,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按规范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保温隔热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1级,保温隔热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分区段进行,各区段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2.组织冷库工程安全排查整治。各区住建(与交通)局、市质安站立即组织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其他拟新开工、复工以及暂时停工的冷库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立整立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加强冷库施工作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将相关措施要求传达布置到各企业、项目和现场一线人员,切实提高冷库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于2024年12月25日前上报我局工程处。  
(二)在建粮仓方面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区住建(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立即通知所监管的粮仓项目建设单位,由建设(代建)单位牵头组织在建粮仓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仓顶采用桁架模板支持体系等特殊工艺模板作业工程,对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论证,是否按方案施工的,或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2.加强钢桁架模板作业安全管控。各类钢桁架模板作业工程要严格落实安装和拆除等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起吊设备应安全有效。拆除前各分段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支承杆解除连接前应确保起重吊索绷紧,并应逐层、分段、对称拆除,严禁集中盲目卸载。  
3.强化模板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等),以及超高、超跨、超重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搭设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m2或集中线荷载20KN/m)等,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论证,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12月份,各区住建(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对所监管的在建粮仓项目组织1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对所监管的在建项目所有模板超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组织1次专项抽查。  
(三)地铁工程方面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市质安站要立即通知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暗挖掘进、盾构施工、深基坑开挖、大型设备等重大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持续强化施工安全管控。地铁工程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落实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监控监测,重点核查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预警处置等工作是否到位,持续加强施工影响区域周边环境监测。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12月份,各区住建(与交通)局人员以及参建各方负责人,应通过“安全工作平台”,对在建地铁项目增加1次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职责、整治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制定专项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清单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对在建工地组织全面排查,重点针对所监管的冷库建设工程、在建粮仓,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市质安站要对全市在建地铁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三)落实严管重罚。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市质安站要严厉查处,坚持运用督促整改、约谈警示、信用监管、挂牌督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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