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建协安机〔2024〕6号)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作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

(三)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所在企业年度内未发生被省级政府和国家部委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或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申报项目应当为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70%以上的在建工程,且开工时间在2022年2月28日之后。项目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1)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以上;(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以上;(3)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等其他大中型项目。

二、申报资料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PDF版(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申报资料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活动交流经验文字材料(2000~5000字),并请申报单位按资料目录(附件2申请表及申报资料)的顺序汇编成册。

(二)反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PPT,内容应包括:项目介绍;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内容须符合“附件2”相关要求)。

(三)反映工程项目全貌、施工现场实景和主要施工部位的视频资料。录制视频鼓励自行制作,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现场临建及生活区、施工道路、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集中加工区、材料仓储及堆放区、大型机械设备等,主要施工部位包括主体结构含地下室、标准层、作业层或作业面等内容。

以上申报资料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方式报送,项目申报资料无论推荐与否均不退回。纸质材料须普通A4纸双面彩色打印,保证文字和印章清晰;电子版材料用U盘存储并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经我会择优推荐的项目,在完成公示且无异议后,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管理系统(http://declare.chengxiangyun.com.cn)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资料(资料目录详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为保证推荐工作如期完成,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8月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安全分会,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赛艳、薛石亮,联系电话:028—85070372。

四、纪律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该申报资料作废,并在两年内不予受理其企业在全国范围进行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申报。

(二)组织参与202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活动的申报、推荐等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

2.资料目录及申报格式

3.管理系统资料目录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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