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市已正式进入汛期,根据气象报告预测,2024年我市汛期气象灾害影响偏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强对流天气致灾风险较高,防汛防台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市建筑施工防汛防台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年汛期防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建筑施工防汛防台防御各项工作,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抓紧抓实汛期防御工作,压实压紧防汛责任,一定要守牢安全底线。
在建工程要落实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防汛责任体系,在4月30日前向监督机构更新上报各项目防汛防台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并将本项目的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进行挂牌公示,防汛责任人在防汛防台期间一定要到岗到位,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要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治不止”的原则和防汛检查“六不放过”的要求,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防汛防台安全大检查,紧盯临山临崖临坡临水以及低洼易涝区域的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改造、在建农房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等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以防大风、防暴雨、防积水为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要以“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汛期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发现—整改—销项”闭环管理机制,对于短期整改困难的,要第一时间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同时各监督机构在汛期期间每半月报送一次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强化应急准备,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为高效、安全、有序、精准应对汛期灾害险情,各在建项目应“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做好应急准备。为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项目应结合当地防汛防台特点以及实际施工情况,修订完善预案内容并组织进行实战演练,并按需储备好基本的应急物资;二是做好应急避险场所准备。为强化人员避险转移安置,满足重大洪涝台风灾害期间人员转移避险需求,各项目应提前与属地进行对接,完善转移避险方案,落实好应急避险场所并报监督机构。三是做好人员撤离准备。严格按照预案要求,随时做好人员撤离准备,尤其是临坡、临水、临崖等工地临时工棚,要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应撤离时及时撤离。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在检查中,应对应急预案、避险场所协议、转移避险方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抽查各项目防汛责任人是否能够讲清防汛职责、应急预案要素、处置流程等关键内容。
四、加强应急值守,全力推动防汛防台工作落实
各有关单位、在建项目要密切关注本市气象部门发布的短时突发天气、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严格执行在岗带班和24小时防汛防台值班制度,靠前指挥,科学妥善处置灾害天气突发事件。当市防指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以及气象部门预报或实测有强降雨期间,必须严格按预案要求进行处置,做到三个“一定要”:安全底线一定要守牢,防汛责任人一定要到岗到位,人员撤离一定及时坚决。
遇到重大灾情、险情或人员伤亡,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以及30分钟口头报告、1小时书面报告的要求,严格执行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制度,认真做好首报、续保、终报的工作,坚决避免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