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见证检测行为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见证检测标准》,从见证取样送检和见证现场检测两个方面,加强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控,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见证取样送检方面,严把“流程关”。从样品取样、制样到送检,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职责,严格规定所涉及各方的行为标准、工作程序、应形成的关键书面资料等。为避免“偷梁换柱”“弄虚作假”等违规操作,确保样品真实性、符合性及代表性,从取样到送检,样品流转采用二维码芯片等电子信息技术进行全流程管控,样品送检采用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对人员身份进行确认,以确保取样送检的可靠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在见证现场检测方面,严把“实施关”。不仅细致规定了检测方案的编制要求、检测安全要求,还重点明确在检测实施过程中,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方法标准和检测方案进行检测,真实、完整地记录检测各环节具体状况;见证人员应对关键检测环节进行影像记录,影像记录以视频为主,并保证清晰连续、画面完整、时间记录准确,能识别检测时环境条件状况、实施检测人员等关键信息。

此外,检测机构应对见证检测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包括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活动,保证见证检测全过程可追溯;同时,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见证检测可视化、数字化管理。

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山东见证取样送检和见证现场检测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见证检测工作的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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