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质安函〔2023〕223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准确掌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切实加强相关统计调查报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63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统计调查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结果是监理行业发展情况的直接体现,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市(州)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辖区监理企业按时应报尽报,并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统计在行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作用。
二、认真做好企业填报的指导工作
各市(州)要指导有关企业认真领会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指标,熟练掌握系统操作,避免出现逻辑错误,尤其要注意新修订的监理统计调查制度增加了个别指标和月报制度,务必从源头保障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准确把握数据报送的时间节点
请各市(州)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督促监理企业于7月31日完成年报数据填报,于8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数据报送至省住建厅。月报自2023年7月起填报,请组织有关企业于每月7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028-85080802。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