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从省安委办获悉,6月28日至7月10日,省安委办陆续派出16个督查组,对16个州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本次督查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督查内容包括: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二是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推进情况。重点督查党委政府、部门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中是否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等“6个是否”到位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知晓安全责任等“8个是否”到位情况。三是全省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包括防汛责任和“1262”叫应机制是否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单位,企业是否落实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和专家力量,在建工程项目部是否对工地营地选址和布局情况进行自查,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防汛责任人是否能够及时收到预警信息。四是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相关事项。
本次督查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访谈座谈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