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市建设工程在用附着式升降
脚手架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规范全市建设工程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隐患排查,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我市建设工地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建设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落实《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T15-233-2021),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所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二)整治重点内容
1、资料方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竖向主框架、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及升降动力设备等合格证及检查记录。
2、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方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分包单位是否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分包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架体安拆、升降的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方面。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是否齐全并与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一致。
4、架体构造措施方面。架体的高度、净宽度、步距、立杆纵距、支承跨度、水平悬挑长度、顶部防护高度、悬臂端高度等是否满足《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要求;竖向主框架、导轨、水平支承结构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制定抵御台风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应设置架体抵抗风荷载上翻力的拉结措施;架体防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
5、安全装置方面。架体是否按要求设置附着支承装置、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和同步控制装置;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有效;卸荷装置是否与方案要求一致,材料和规格是否与检验报告一致。
6、升降机构方面。设置电动液压升降设备的架体部位是否有加强措施;液压升降设备是否有防失压的控制措施;升降机构造是否满足《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要求。
7、架体安全管理方面。是否按照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架体安拆;架体安装完毕或提升、下降、投入使用前,是否组织检查验收;是否对架体使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架体安拆和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与任命文件一致;架体使用前是否经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使用过程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架体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提升、下降作业前是否组织检查验收。
8、应急处置措施。施工单位以及专业分包单位是否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是否编制完善且符合实际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市财政投资项目于5月30日将自查自纠报告提交至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其余项目将报告提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相关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阶段(2023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存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台账,对属地存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项目开展高频次检查,消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隐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进一步提升认识,在自查自纠以及监管部门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认真对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查缺补漏,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完善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加强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维护保养,对架体构件出现变形损坏要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督导组,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此次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对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严格落实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三)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施工单位以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分包单位要强化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消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以及分包单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以及分包单位落实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模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夯实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督促辖区项目五方责任主体结合项目实际深入开展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自纠。强化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五)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过程管理责任;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