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四部门发文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规模和占比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得到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信贷增长,增强保险对绿色建筑的保障功能,实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实现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通知提出,支持措施为信贷支持和保险支持,支持范围包括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项目。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预评价证明。项目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还应取得相应等级标识,其他建筑项目还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竣工验收2年后仍未取得对应等级标识的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未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其他建筑项目,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启动绿色金融退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