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3月25日起,对全市所有基坑、危险边坡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排查整治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24日)。

(二)园区(镇街)全面检查(3月25日至3月31日)。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日起结合日常检查对本辖区内所有基坑、危险边坡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三)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抽查、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日常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8项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位、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

其他

确保对所有涉及基坑、危险边坡施工的项目实施全覆盖检查。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是对检查中发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行为的,一律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安全生产取可证。


  

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为积极应对汛期气象灾害产生的不利影响,及时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在建基坑工程、涉及危险边坡工程的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存在已开挖但尚未完成回填处理基坑工程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污水设施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红线内存在危险边坡或受建筑红线外危险边坡影响的在建工程(含临建设施)。

二、排查整治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情况;贯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建立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建筑施工领域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等工作情况。

(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位、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排水、防护措施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测和保护情况,基坑的沉降、位移、地下水位、支护锚固内力等监测实施情况,危险边坡风险作业面围蔽、警示标识设置以及安全监护情况,涉及基坑施工的材料送检及现场检测情况。

(四)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坑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边坡削坡、放坡、支护以及分层分段开挖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编制防汛防风应急预案、“一页纸”预案及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情况,基坑涌水涌沙、边坡塌方等事故的安全警示教育、防范技能培训和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五)基坑、危险边坡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参建企业对基坑、危险边坡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安全监测处置三项措施工作情况,遵守周边安全评估、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应急预案处置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六)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对工地周围存在可能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山体,以及工程渣土堆场、挡土墙等边坡工程开展定期地质监测预警和安全评估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七)施工许可办理等有关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扬尘防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24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对基坑、危险边坡施工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好《基坑工程检查记录表》《东莞市在建工程基坑支护(危险边坡)检查表》(见附件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备查。

(二)园区(镇街)全面检查(3月25日至3月31日)。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日起结合日常检查对本辖区内所有基坑、危险边坡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填好《基坑(危险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4月1日至4月30日)。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100%回头看”,建立整改台帐,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抽查、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日常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各自的质量安全责任,对基坑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关键薄弱环节或容易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部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施工方案施工。落实建筑红线内危险边坡的治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建筑红线外危险边坡伤害。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迅速开展辖区内基坑、危险边坡施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对所有涉及基坑、危险边坡施工的项目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建立台账,闭环整改。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掌握辖区范围所有涉及基坑、危险边坡施工的项目底数,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质量安全隐患台账,分类汇总,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分工、措施、时限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闭环整治,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消除隐患。

(三)加强监管,从严执法。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始终保持强监管、严执法的高压态势,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扎实推动基坑、危险边坡施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是对检查中发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行为的,一律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基坑(危险边坡)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及总结情况于2023年4月2日、4月28日前报(“市住建局安监站” OA邮箱,电话:22982050)。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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