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建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务必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
坚决做到“六个一”和“六确保”。
(一)全面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
(二)严格做到复工复产“六确保”。一是务必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位履职,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
处罚升级
凡发现法定建设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以及不落实“六个一”和“六确保”措施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重从严惩处。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拒不按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毫不手软、铁腕整治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建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按照2月1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以及2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近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责任重大。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将抓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对安全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真抓实干防风险、除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守住兜牢安全生产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全力以赴抓好抓紧抓实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要综合施策,以“人员不培训不上岗、设备不检修不运行”为基准,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落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六个一”和“六确保”。
(一)全面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二)严格做到复工复产“六确保”。一是务必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位履职,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二是务必确保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到位。建设单位必须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针对危大工程,特别是针对拆除工程及涉水、涉边坡、涉隧道等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排查可能引发事故的要害部位、薄弱环节、重点设备及人员等,拉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时限,防止“看不清、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务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单位必须对各类施工机械及机具工况进行检查,认真细致做好复工复产前维修、保养和试运行,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对施工现场用电,特别是总配、分配、开关箱及配电线路等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以及防坠落、防打击、防触电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四是务必确保工地消防安全。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及参建人员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电气线路敷设等情况进行检查,自觉、及时整改违规使用可燃易燃芯材彩钢板、动火作业、用电用气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以及火灾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五是务必确保上好“复工复产第一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把上好“复工复产第一课”作为复工的必要条件,加强对参建人员特别是新招和转岗作业人员安全、应急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不得开复工。六是务必确保警示宣传到位。施工单位必须全面梳理近年发生过的事故或者涉险事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参建人员安全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安全根基,坚决守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农房、限额以下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风险管控。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农民自建房、限额以下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督导检查,特别是在施工关键环节应加强现场巡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及业主,对存在违反农民自建房安全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按照《关于加强物业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危险作业专项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装饰装修、危险作业安全活动的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四)持续推进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园区)按照《关于全力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工程整治的通知》(东自建房办〔2023〕1号)及《关于全市危房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完成。对前期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产权人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工程治理,实施销号管理,以点带面推动整改落实。对前期排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突出抓好安全检查“回头看”,逐栋排查,确保清空人员,停止使用,做好隔离警示措施,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三、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复工检查,及时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要对企业开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严把关,凡发现法定建设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以及不落实“六个一”和“六确保”措施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重从严惩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对拒不按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毫不手软、铁腕整治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