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部署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7月29日从全省“喜迎二十大 全力保安全”夏季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大检查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启动为期一年的全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火灾形势整体稳定,但高层建筑火灾升幅较快。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在全国部署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省安委办、省消安办结合实际,联合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准确掌握高层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情况,推动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全面消除高层建筑重大隐患,遏制一般隐患和常见消防违法行为,做到情况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整治更加彻底、处置更加高效。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4类对象。整治重点包括:消防管理、致灾因素、疏散设施等7个方面、25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从今年7月到明年6月,共一年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今年7月起至11月,采取分类评估、全面排查、明确标准、严格督办、应急准备等五项措施,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二阶段从12月起至明年6月,通过核查校验、自主管理、技防物防、培训宣传、建强力量等五项举措,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张道才表示,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既是国家统一部署,也是我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抓好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市、州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县级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许可审批、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要将专项整治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格查处。对工作弄虚作假、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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