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联合出台《成都市新建商品住宅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质量、品质、使用功能等进行详细规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多关注居住品质方面内容,加大投入,推动成都市新建商品住宅高质量发展。
《规定》以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为目标,以群众反映较多的质量和品质问题为导向,分共用部分、套内空间、室外环境3部分,对新建商品住宅材料选用、防水防涝设施设备配置、智能化系统设置、栽种植物选配以及树木胸径等方面进行明确。其中,共用部分规定“新建商品住宅保温外墙饰面砖的使用高度不宜超过24米”“建筑物的防水质保期应不低于7年”“首层门厅应整体装修并设装饰造型墙”“地下室与半地下室应采取避免雨水倒灌的技术措施”等。
“这是在质量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设品质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限房价、竞地价”后,购房者必然更加关注住房品质,成都市专门针对“定品质”出台《规定》,不仅稳定了“价格预期”,也稳定了“品质预期”。下一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结合工程质量监管中发现问题情况、群众反映的品质或质量问题,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定出台等情况,逐步升级完善相关规定,确保切实起到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的目的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