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通报要求,抓紧抓实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

 近日,深圳、上海、成都三地城市轨道交通相继发生运营险性事件。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近期几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的警示通报》(简称《通报》),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通报》指出,近期先后发生了深圳地铁2号线接触网塌网、上海地铁15号线车站区间淹水倒灌、成都地铁8号线保护区施工打穿隧道结构等险性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线路中断运营、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对公众正常出行带来影响。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能麻痹、大意、松懈,督促运营企业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通报》要求,各单位要督促运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吸取近期国内险性事件以及马来西亚轻轨事故教训,全面审视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深入排查管理和技术漏洞,辨识和细化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要督促运营企业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针对性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实操水平。

《通报》要求,扎实推进地铁保护区联防联控。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保护区立法、协同管理机制建立等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划定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查许可程序,严厉打击保护区非法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查处、顶格处罚。要督促运营单位做好保护区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方案审查,加大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巡查力度,并督促有关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

此外,《通报》要求各单位要指导运营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装备配备,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做好应急接驳和旅客转运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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