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2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市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等举措,大幅缩短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便利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建设。
据介绍,2020年,南宁市作为广西唯一的样本城市,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评价方法开展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中列第九位,首次跻身全国前十。其中,社会投资住宅项目排名全国第四名,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审批便利度居全国第五名;为应对疫情推出的“拿地即开工”新模式荣获“2020年度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奖”。
通过改革,南宁市精简审批事项,合并人防、消防设计审查,取消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事项,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5个事项下放至县(区)办理等,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间;同时统一信息数据平台,联通部门系统,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相关职能部门间数据高效共享,企业申办工程建设项目只在一个窗口申请,填写一张表单,递交一套材料,所涉及的多个部门所有审批都在一个系统上实施,大大便利了办事企业。
摘自 《广西日报》 2020.12.11 记者 赵超 通讯员 肖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