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试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消息,目前宁夏已在5个地级市新建、续建的住宅工程全面推开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下一步将通过企业自愿申报的形式,选取首批试点。
据介绍,试点项目质量信息公示涵盖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动态全过程,公示内容体现建设各阶段的主要质量信息,包括施工许可证、钢筋混凝土检验试验汇总评价(评定)结果、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全装修房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等。以毛坯房为交房标准的,则需对使用的钢筋、混凝土、保温等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予以公示;以全装修房为交房标准的,还需增加全装修房主要使用材料、设备的信息公示。各试点项目可结合实际,在施工现场或销售场地显著位置处,以橱窗、媒体播放等形式,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内容予以公示,有条件的项目部也可以借助网络媒体。同时,鼓励建设单位在主体结构验收阶段组织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公开。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对试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给予200分诚信加分;对信息公示行为规范、社会反响良好的建设单位,在企业信用管理等方面实施激励措施,同时对示范项目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29 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