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精神,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水平,我委修订了《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4﹞84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