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施工工地被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部署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据统计,近十年冬春季日均火灾起数、亡人、财产损失,相比夏秋季节分别高出42.4%、70.6%和25.4%,重特大火灾占总数的近60%,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

通知要求,要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要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对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重点问题进行整治。

通知强调,要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等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增强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安全防范意识。要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各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分时段开展检查指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科学研判预警、集中培训发动、组织单位自查、严格执法检查、重点约谈推进、强化综合监管等工作措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协作、严格督导问责等要求,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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