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确保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云南重点排查治理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及设施,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今年6月至7月,云南省各地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15017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75份、执法建议书19份,并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和销号制度。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云南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派出11个督查组,对全省32个重点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76个企业和重点在建项目进行督查检查。
云南严格执行“约谈”“曝光”“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四项制度,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本次大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云南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责令停工62个在建项目、组织约谈44家企业、在政府网站曝光15家企业、对26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9.24 刘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