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0条激励政策,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从宁夏应急管理厅获悉,宁夏日前印发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以奖代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10条激励措施,引导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积极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据宁夏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介绍,宁夏将对安全标准化一级、二级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三级企业由市县政府给予奖励。

宁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安全标准化企业的信贷力度,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标准化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和信贷服务,企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贷款参照自治区工业风险补偿基金优惠利率执行。安全标准化企业可享受工伤保险和安责险基准费率下浮优惠,最高可分别下浮30%和15%。

在税收优惠方面,宁夏对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应纳所得税;暂免征收企业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等安全防范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宁夏安全标准化企业还可享受简化许可程序的便利。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时只需提交材料,不核查现场;达到三级,企业日常检查中未发现重大隐患,且能够及时整改一般隐患,也不再核查现场。非煤矿山企业在提出许可证延期申请前6个月内通过标准化认定的,不再要求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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