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检测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此次主要整治范围为各市(州)、贵安新区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工程检测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市(州)、贵安新区工程质量检测平台建设和检测报告上传情况;依法取得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外入黔开展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异地(跨市州)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分场所。主要检查市场监管、资质管理、设备设施、规范标准、样品管理、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管理和检测行为等方面内容。整治重点是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检测资质下放市(州)审批后资质审批情况、新批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业务情况、按照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情况、跨地区(跨市州)检测机构设立分场所人员和实验室情况、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履职履责情况等。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检查要结合日常监管和省厅专项整治工作等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按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曝光,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8.07 记者 林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