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在会员范围内开展2017-2018年度表扬先进的通知》(中建监协〔2019〕37号)的相关要求,我会负责我省先进单位会员及优秀个人会员的推荐工作,为进一步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细化相关推荐要求,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个人推荐提名标准和条件
(一)先进单位会员
1、基础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企业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且为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3)企业2017年至今,未因工程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承担监理责任,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4)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2、优先条件
1)企业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事及以上单位的单位会员,且为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监理分会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的单位会员;
2)2016-2018年,企业连续三年入围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营收百强企业;
3)企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公开表彰;
4)企业成立了党的组织。
(二)优秀个人会员
1、基础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且个人监理工程师所注册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
4)个人2017年至今未因工程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2、优先条件
1)个人监理工程师所注册单位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且为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2)个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不少于5个,且担任一类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个;
3)个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近五年获得过鲁班奖、詹天佑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国家级奖项;
4)个人参加抗震救灾、应急评估等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公开表彰。
二、推荐企业、个人数量
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在会员范围内开展2017-2018年度表扬先进的通知》(中建监协〔2019〕37号)名额分配表规定,我省可推荐先进单位会员3家,优秀个人会员11名。
三、具体要求:
1、各符合上述推荐提名标准和条件的中基础条件要求的企业和个人均可自愿申报,申报优秀个人会员的,须由所在企业推荐。因名额有限,如申报名额超出可推荐名额,按推荐提名标准和条件的中优先条件进行筛选,经监理分会初审,并征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领导审批后,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推荐;
2、各申报企业(个人)需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见附件)。申报先进会员单位的,其先进会员单位事迹描述在3000左右;申报优秀个人会员的,其优秀个人会员事迹描述在1000字左右,且内容要真实、重点要突出。
3、企业及个人获得的各类奖项、表彰等,须提供相关复印件。其中,申报先进会员单位的须提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申报优秀个人会员的,须提提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证明、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4、如企业已被推荐为先进单位会员,该企业的人员不再推荐为优秀个人会员,同时各企业可推荐优秀个人会员数量为1名。
5、请各企业(个人)于2019年8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盖章)一并同时报至我会监理分会。电子版发至241215043@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监理分会 冯艳
联系电话:028-85080796
邮箱:241215043@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南街11号
附件:《先进单位会员推荐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