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乱点乱象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川建质安监[2019]25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理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240号)要求,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安排。我站于2019年7月18~21日组织专家成立督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德阳、绵阳、广元检测机构开展了第二轮检测行业乱点乱象监督检查,现将此次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共10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反映,检测机构在进行自查、整改后,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检测人员能力不足,现场抽问不能完整的描述出检测流程;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资质要求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与报告不符;样品缺少唯一性标识;检测报告采用过期标准;部分检测报告无原始记录;收样台账上的样品与现场样品不符;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等。

        二、处理意见

        省总站对四川省则天锦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利佳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四川久元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德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德阳旌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6家存在不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检测机构下达执法建议书,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对相关责任人约谈告诫。存在的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本次督查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督促落实整改,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检测机构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进行扣分且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将本次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整改情况和复查结果及时报送至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本辖区内检测机构加强管理,要求其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理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附件: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乱点乱象监督检查相关机构问题汇总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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