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2019年下半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川建质安监[2019]24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理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240号)要求,为全面推进2019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我站于201974日组织专家成立督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眉山、乐山、雅安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此次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对眉山、乐山、雅安10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反映,检测机构在进行自查、整改后,基本能按照规定开展质量检测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检测人员能力不足,现场抽问不能完整的描述出检测流程;未按标准要求配备试验设备;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与报告不符;试验环境不满足相关要求;样品缺少唯一性标识;检测合同签订不满足要求,检测费用由施工方支付;检测结论不明确、原始记录不规范;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等。

二、处理意见

        乐山奇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乐山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有限公司、四川准易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华测建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油鸿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5家存在不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检测机构已被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对相关责任人约谈告诫。存在的问题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本次督查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复查结果及时报送至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本辖区内检测机构加强管理,要求其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理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自纠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我站将在201911月底前实现对全省21个市(州)的全覆盖督查。

 

附件:2019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相关机构问题汇总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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