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立即开展施工安全领域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深建质安〔2019〕114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9年7月8日中午11点20分许,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局部坍塌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立即开展全市施工安全领域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施工安全领域形势的严峻性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充分认识年中进入建设高峰期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挑战和当前全市进入主汛期,台风暴雨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对施工安全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查找不足,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严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检查不深入、整改问题和隐患不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纠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二、立即开展施工安全领域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一)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辖区内拆除工程、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尤其要重点核查是否制定拆除工程专项方案并经审批通过;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通过审查的方案实施;每次拆除施工前,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每次拆除施工前,是否实地逐点对拟拆除建(构)筑物进核查,并在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保护。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结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9年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质安〔2019〕107号)要求,重点排查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地下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外脚手架等)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范编制及审查审批的情况,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通过审查的方案实施的情况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严防事故发生。
三、层层压实,切实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及监管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施工责任主体企业项目负责人即日起对施工现场组织自查自纠,应对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现场及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严禁继续施工作业。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闭环整改,逐一整改销号。
(二)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监管力度,尤其是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根据检查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综合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省动态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红黄色警示等执法措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的要采取更进一步更高层级的执法措施。
请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于7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住房建设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