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5月30日,我市移交承接工作全部结束,并已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共享机制。
日前,市住建局印发《全市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既是对我市消防设施一次全面摸底排查,也是对我市住建系统专业技术力量的一次实战检验。
《方案》要求,全市住建系统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行业安全“三管”原则,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作为近期安全工作主要内容,紧盯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坚决防范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在建工地、既有建筑(含老旧住房、物管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园广场等3类场所靶向治理,针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重点岗位人员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9类风险精准防控,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部署发动阶段;5月20日至10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截至目前已有94家房屋建筑类企业开展自查,发现隐患23项;151个建筑工地类企业开展自查,发现一般隐患43个。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对具有重大风险的单位、场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与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并将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