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严”排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制订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遏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将重点排查违法建设活动安全隐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等5项内容。

  其中,在违法建设活动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将排查“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

  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中,将排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结建式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及汛期安全防范情况。

  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将排查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城市供水安全管理、生活垃圾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建筑废弃物安全管理等工作情况。

  在城镇危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将重点排查辖区范围的民用房屋建筑和公共场所用房,包括“险情尚未消除的危险房屋和疑似危险房屋,人流密集区域的房屋,老旧、年久失修砖木结构、简易结构等民用房屋低洼易涝地段房屋以及地下室、低洼易涝地段房屋、坡地房屋”等。

  在农村削坡建房隐患大排查中,将会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文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削坡建房引发崩塌、滑坡等人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农居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坡地村镇项目的检测预警、排查巡查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要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扭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局面。

  各地有关部门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同时,要践行4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有关责任主体拒不整改的,除依法从重处罚外,要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停业整顿或提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拒不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的案例,除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还要在招投标、资质许可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实施有效惩戒。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继续实施约谈及挂牌督办制度,对督办后安全生产形势仍无好转的地区,将按有关规定提请属地人民政府落实问责,确保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6.03 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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