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召开建筑施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约谈会
       2019年5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建筑施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约谈会。二级巡视员冯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成都市“4·10”和内江市“4·27”两起火灾事故涉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作了检讨反思发言,剖析了事故原因教训,汇报了整改落实情况。事故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了事故救援和查处情况。

  会议指出,全国、全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还有差距。通过约谈,目的是警醒全省各建筑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各建筑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御机制,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照标准要求认真梳理隐患台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加快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各建筑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2019〕7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安委〔2019〕13号)要求,加大消防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火灾风险隐患,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要积极提高全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省城管执法监督局、省质安总站负责同志,成都市、内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同志,事故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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