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通报3月中下旬对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情况。此次共抽查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7个,下发执法建议书22份。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导检查采取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进行。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严格落实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指导各区县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比较多的施工企业、项目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项目,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现场组织学习相关法规标准的方式,督促项目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治。此外,督导组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主要问题,如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不扎实等。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对督导组和各级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问效,督促项目各方彻底整改。特别是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要针对高温、强降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完善细化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4.22 付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