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和周边县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局成立四个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督查组,连续三天对经开区、昭化区、利州区、朝天区和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共派出督查组4个,检查人员20余人,重点对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原则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达现场、直面问题、直接整改的“三不三直”方式,旨在着力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水平,强化执行力和治尘动态管理,突出抓好现场硬化、裸土覆盖、洒水喷淋、车辆冲洗等重点,切实解决洒水不及时、覆盖不全、抛洒遗漏、车辆不冲洗、未安装在线监测仪等现象。
截止目前,督察组共检查在建项目30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约谈三方责任主体单位10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好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并立案查处,确保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