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开展省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检查评估
近日,按省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对我市12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使用省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目前,我市共有24个镇列为试点镇,此次检查范围是2013年-2015年成功入选的12个镇。
自2013年开展“百镇建设行动”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研判形势,充分把握机遇,用好用活政策,着力在规划布局引领、城镇特色风貌塑造、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下功夫、抓创新、求突破,规划管理得到不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有序,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主导特色产业日益兴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社会融资成效明显。各试点镇规范使用小城镇建设资金,大力推进场镇供排水设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市政道路和地下管网改造、园林绿化等项目建设,大大提升了综合承载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2013年-2018年,我市12个试点镇共争取省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1.4亿,落实市、县(区)项目建设配套资金2.6亿元,吸纳社会资金7.6亿元,实施场镇道路改造提升项目26个、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环保项目16个、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