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质安监协〔2018〕95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会员单位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人员的业务能力,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行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市场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举办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人员培训班,相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鉴定分会会员单位已聘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的人员;
2、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胜任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作的要求;
3、具有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法规;
2、建筑地基基础质量鉴定;
3、可靠性鉴定标准;
4、建筑抗震鉴定及震后建筑安全性应急鉴定;
5、市政桥梁工程评估与鉴定;
6、建筑结构检测基础知识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三、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底-12月中旬,培训总时间为3.5天,前3天(24课时)为授课时间,0.5天进行成果检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
1、报名自愿,由各会员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明确相关联系人;
2、请各会员单位于11月15日前按《报名回执表》的要求将名单发送电子版至下列邮箱。
五、培训发证
完成规定课时、考核合格颁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六、鉴定分会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胡 敏 郑思杰
联系方式:028—86702763 13880818207
邮 箱:252023157@qq.com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