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是根据国务院明确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检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将结合省重点工作对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以及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民用建筑能效公示制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广目录制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绿色建筑标识制度以及100个城市综合体绿色创建情况、100个示范小城镇绿色创建情况等。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镇)及省级示范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广实施情况、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强制与鼓励推广应用情况。
据悉,此次检查拟定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将按照深化“放管服”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对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抽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情节严重的,下发执法建议书。
摘自 《贵州都市报》 2018.09.27 记者 兰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