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建筑施工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高温、防触电、防火灾和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把劳动者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作为建筑施工的首要工作来抓。
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和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各建筑工地要确保作业区和宿舍区满足防暑降温要求,做好建筑工地的卫生防疫。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细致排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在建建筑物内严禁设置办公区、民工集体宿舍,民工宿舍彩钢板临时用房不得低于A级(不燃)要求。工地焊接用乙炔、氧气、油漆稀释剂涉及丙酮、乙醇等危险化学品,要实行采购、运输、装卸、使用、储存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严格管控。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所有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要全部停止供电。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要责令参建单位认真整改,并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摘自 《郑州日报》 2018.07.24 记者 黄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