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质安监协[2018]65号
各会员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项目监理机构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工程监理企业不断创新发展,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促进我省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工程监理行业内开展2018年度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以下工作内容的工程项目监理(管理)机构均可参加:
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3、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二、创建名额
监理综合资质企业可以推荐不超过二个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其他资质等级企业可以推荐一个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2018年度全省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总名额不超过50个。
三、创建条件
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条件详见附件1,其余两类可参照执行。
四、组织工作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负责创建的总体组织工作。为充分体现创建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将组织本协会相关人员及业内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创建项目进行核查,并向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询意见。
五、创建程序
1、会员单位按前述名额分配原则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文件和影像材料。
2、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负责对各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将组织核查组对申报的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4、就申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情况,以及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质量,征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5、核查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创建核查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6、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qssa.org.cn)公示创建结果。
7、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发文公布并授牌。
8、被授牌项目监理机构挂牌进入动态创建阶段,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质量,直至工程项目结束,并最终获得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称号。当动态创建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项目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时,该项目监理机构将被取消授牌及创建资格。
六、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18年8月17日截止。各参创企业应召开动员会,制定创建工作方案,部署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工作。
2、初审时间: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初审。
3、核查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19日。
4、评审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6日。
5、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
6、公告授牌:2019年1月31日前。
7、动态创建:2019年1月7日至建设工程项目结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创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对本次创建活动的认识,把创建作为提升工作服务质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班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动员,力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创建标准
各参创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要逐项对照创建标准,如实进行申报。工程项目开工满三个月方可申报,且2016年6月30日至申报截止之日,凡因工程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我会不予受理。我协会将严格控制创建数量、提升创建质量。
(三)注重成果运用
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的创建是一个动态过程,创建成果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运用,使之真正达成创建活动目标。
1、观摩学习:召开现场观摩会,集中组织观摩学习;在不影响自身工作的前提下,以开放交流的心态接受其他企业或项目的预约参观学习要求;通过观摩学习,不断提升项目监理工作质量。
2、宣传展示:被授牌企业按照创建宣传模板格式(另文规定)完成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网页制作并定期更新相关内容,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定期发布创建动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展示。
3、持续改进: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DBJ51/T060-2016)等要求定期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4、总结提升:授牌项目监理机构要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并提交我协会汇总成册,以此固化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成效。
八、其他
1、监理企业所获得的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授牌不作为有关行业评优评奖的必要条件,获得创建授牌也不得作为招标的前置条件。
2、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申请表》(附件2)、《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推荐表》(附件3),编制《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方案》,并符合《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方案编制要求》(附件4)。申报材料应符合《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
3、联系人及地址
联 系 人:徐赛艳 李培民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升桥南街11号
联系电话:(028)85080796
电子邮箱:1069957856@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点击下载)
1、示范项目监理机构申报条件
2、示范项目监理机构申请表
3、示范监理项目机构推荐表
4、示范项目监理机构创建方案编制要求
5、示范项目监理机构申报材料要求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