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基础知识: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监理

       1、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简述工程监理的依据及监理工作内容?

  答: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2、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哪些安全责任?

  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当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及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监理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哪些行为将会被追就法律责任?

  答:(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施工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停止施工的,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4、请根据《建筑法》简述: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部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答: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5、我国标准规范按等级分哪几级?

  答:我国标准规范按等级分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6、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按属性可以分哪二类?

  答:按属性可以分二类,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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