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极端灾害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控工作

  为切实加强极端灾害天气安全生产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安委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极端灾害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目前,全省各地全面进入夏季施工高峰期,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温等极端天气给施工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红线”意识,切实提高极端灾害天气安全防控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极端灾害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督查检查到位、预警措施到位、应急准备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类防范措施,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针对极端灾害天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及时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要严格遵守高温环境作业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减轻高温天气工作强度,露天作业人员应尽量避开午间作业;要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安装防暑降温设施,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要加强现场动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和工人宿舍用电管理,严防火灾事故;要加强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临时设施、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稳定性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极端灾害天气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报告并妥善组织处置。并指导企业和项目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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