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8号)。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
申请条件:
(一)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二)企业因经营需要增加资质证书副本的,在取得证书一年后,可以申请增加副本4本;企业资质证书遗失的,需在《四川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办。
申请材料:
交复印件,效验原件
(一)资质变更需提交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式二份;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书;
(4)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6)按企业新名称注册的注册资格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2、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董事会决议或任职文件;
(4)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变更技术负责人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等;
(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变更注册资本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式两份;
(2)验资报告;
(3)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修订后的章程;
(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式一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增加(副本)、补办需提交材料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应首先在《四川日报》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可提出申请补办;增加证书副本需取得资质一年后;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增补申请;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补办);
4、资质证书正、副本。
办理程序:
(一)企业在“四川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按企业资质管理权属关系进行申报;
(三)在资质证书上办理变更或更换证书(需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由初次受理机关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
(四)凭变更和更换后的资质证书及信息卡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中心办理信息变更。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不收费 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政府政务中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028)86948961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审 批 处 (028)86915426
投诉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8)86936179 86936381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028)85537815
网 址: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www.sczw.gov.cn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www.scjst.gov.cn